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考察期间提交有关材料的通知
日期:2024-10-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按照《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规定,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现对进入等额考察体检人选名单(附件1)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期间需要考生提交以下有关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政审表,材料原件用邮政快递EMS(不要用其他快递)邮寄到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山财大街1号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宋老师收,电话0531-76267448。邮寄前请考生将材料扫描成PDF版,连同本人档案存放单位规范全称及具体地址发送至电子邮箱:lwzyrsc@lw.shandong.cn,邮件标题请注明岗位名称及姓名。

以上材料提交时间20241027日前。

具体材料要求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如有问题加入通知附后QQ群后提问,本通知已经明确的要求不要再重复提问):

一、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单位无用人自主权限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模板见《招聘简章》附件。有工作单位已办理辞职的考生请提交解除合同证明(或辞职证明)。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考生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请考生提交学信网学历认证、学位认证材料,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2008年9月以来授予的国内学位证书,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四、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材料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且这三类材料对应的单位要完全一致。

五、政审表(见附件2)填写要求

1、家庭成员栏未婚的填写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已婚的填写配偶、子女、本人父母。

2、学习工作简历栏:从高中填起,写明起止时间,所在学校或单位,本人从事的职业。

3、政审意见栏:考生大致分三类:2024年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考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或二级学院)填写政审意见;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由了解本人表现情况的常驻村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填写政审意见;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在单位填写政审意见。

政审意见由所属单位填写,严禁本人填写好去单位盖章。政审意见内容务必真实,字迹清晰。政审意见主要填写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学习等情况,重点突出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对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进行重点审查,一定要注明有无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和违法违纪行为

4、政审表双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政审表附电子版照片直接打印或打印后贴纸质照片均可。

请进入等额考察体检名单(附件1)的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QQ群(未进入等额考察名单的考生严禁加群),加群时需要管理员审核,请发送验证信息“高层次人才+报考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加群后将昵称改为“高层次人才+报考岗位名称+本人姓名”,今后考察体检有关事宜将在QQ群里发布通知。

452E8


附件:1.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进入等额考察体检人选名单

      2.政审表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20241023



版权所有: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